宁强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宁强县位于陕西省西南角,南连四川,西接甘肃,自北而东依次与略阳、勉县和南郑3县毗邻。秦岭横亘于北,巴山绵延于南,是个南北交汇、襟陇带蜀、“八山—水—分田”的底中山区县。地理座标为:东径105°20′10″~106°35′18″、北纬32°37′06″~33°12′42″之间,全县最高海拔2103米,最低点52.0米,总面积3282.73平方公里。辖32个乡镇(其中11镇21乡)、366个行政村245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2.63万人,以汉人为主,有回、满、壮、白等11个少数民族。耕地44万亩,其中水田7.6万亩,人均耕地1.48亩。境内气候温和,雨量充沛,生物、矿产、水能资源是宁强的三大优势资源。全县林木资源丰富,有树种282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树种有连香、杜仲等7种。林业用地316万亩,森林覆盖率49.8%,活立木总蓄量达419.8万立方米,有五丁关、红石梁两大林场。已初步形成以杜仲、天麻、西洋参为主的中药材,以木耳、香菇为住的食用菌,以核桃、柿饼为主的干鲜果等七大生产基地。生漆、油桐是宁强的传统项目,历史悠久。“宁强雀舌”、“金牛早”等名优茶叶,享誉海内外。野生动物有18目50科142种,属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动物50种。宁强草场资源丰富,适宜养殖。养牛、养羊、养猪、养禽为主的养殖业已成为县上的优势产业。宁强地处宁略勉三角地带,成矿条件优越,境内矿藏资源丰富,列汉中市第二位。金属和非金属矿藏31种,矿石量26840万吨,潜在价值达132亿万。其中金属矿藏5种,42个矿点,主要有铁、铜、锰、锌、金等,经初步探明,单黄金储量既有3万多公斤。非金属矿藏占全县矿藏的94%,构成本县矿藏的主体,主要有石棉、磷、硫、重晶石、大理石、花岗石、海泡石、菊花石等。